這是我的醫師代號。從今以後做什麼處置都會清清楚楚的留下記錄,看見自己的名字明白的出現在急診醫囑的診治醫師欄,有種說不出的奇怪感覺:有點興奮也有點緊張害怕,更多的是:啊,原來我也有這麼一天啊,以後病人要告我就有憑有據了呀。
叫一個慢性咳嗽的病人去照胸部X光,三十分鐘之後手機出現簡訊說病人疑似肺結核,要我記得通報衛生署;讓病人從急診出院離開,之後查詢病歷的人就會知道是我做的主。雖然說醫院裡是主治醫師責任制,但在法律上,管你是第三十年主治醫師還是第一年菜鳥住院醫師,只要有執照稱得上是「醫師」,你就得負責。
其實我到現在還是有點格格不入的感覺,也許是因為剛考完試就接著上班心態還想休息,也許是先到急診不在本科受訓,還時常覺得置身事外,好像還可以袖手旁觀,又回到了intern的感覺;說實在的我跟intern也沒兩樣,才考完試沒有執照,開個藥單還是得麻煩學長蓋章,一點地位都沒有。
有讀者(?)來函,問我為何老是久不發文,一次又都發好幾篇?憑良心講我真的不是個好的作者,又常很忙,每次想到什麼東西都只能草草寫個兩句,等到真有時間才有辦法好好修飾寫成一篇文章,才會有時候連著好多篇一起貼出來,常常修改文章的時候又多發生了很多事情,比方世運會的後續報導,或是政府救災不力,讓人想在文章裡大書特書,不過那樣就失真了。對不起讀者們(如果有的話),得忍受我的任性妄為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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