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讀者向我反應並堅持男女之間一定存在有純友誼,在此我決定好好的說明一下。本人相信異性之間可以完全不帶「愛情」成份的相處,不同性別的兩個人當然可能成為好朋友;我應該更明確的指出,如果兩人相處中,有一方永遠處在主動邀約,主動出擊的狀態,很違背一般朋友交往互動的常理,那麼我就會覺得這不尋常。
幾個月以前的純友誼事件,turned out to be not that simple.
各自有對象的兩個人時常相約出遊吃飯(都有三人以上在場)對自己的另一半男生是據實以告,換得大吵數次,女生則是以「怕對方擔心」為由隱瞞實情,甚至夜遊不歸時索性關了手機。兩人宣稱對方只是好朋友,不過大部分的時間,是女生打電話開始聊天、女生邀約出遊、女生向男生訴苦...
後來女生承認了自己好像喜歡上了那個男生,可是又放不下交往多年的男朋友,所以最後很理智的踩了煞車,繼續原來的感情;男生方面則是似乎只是把對方當好朋友(who knows?)。當然男未婚女未嫁,每個人都有交朋友的權利,也不犯法,不過這整件事情還是讓我覺得不舒服。
Honesty is the best policy. 還有,女人的第六感超準。
前情提要:純友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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